《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和《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在外语小语种方面有哪些更新与不同?来看对比。
01 考试方面
2019年第17条
17.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、俄语、日语、法语、德语、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,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。
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,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。
2020年第17条
17.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、俄语、日语、法语、德语、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,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。
自2020年起,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“一年两考”的,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,采用整套试题组织考试的(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),考试时间为9:00至11:00.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;采用单独组织外语听力考试的(一套听力试题或两套不同的听力试题),考试时间为9:00开始,11:00前结束(考务实施细则另行通知)。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(具体时间安排见第18条)。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。
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,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。
2020年增加了对外语部分听力考试的说明,一年两考逐渐落实。
02 录取标准
2019年第44条
44.除军事、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(专业)外,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,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。
2020年第44条
44.除军事、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(专业)外,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,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,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
2020年的新规在2019年的基础上加了一句“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。”也就是说高校招生时,对于外语科目需要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录取。
很多学校和家长担心的学生选择了小语种高考后,大学报考问题、专业报考问题,给了明确的说明和强有力的保障。这也表明,在国家“一带一路”的战略方针下,培养更加多元化、多语言的人才,是国家发展需求。